三轮电动自行车被禁止,一些人认为不应该“一刀切”

电动车的问世,很受民众的喜爱,从电动车的数目迅速而迅猛的增加就可以看得出来,在过去的几年里,电动车已经逐渐步入了正轨,这两年来,各地都对电动三轮车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便捷的方式,在进行了登记备案之后,拿上了临时车牌,就可以上路了;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严格的方式,对违法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限制。

通常来说,一二线大城市会更严厉地规定,严禁违法的电动三轮上路,而其它的城市会更多地实行便民化的政策,让老百姓可以继续乘坐三轮,因为三轮摩托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禁用三轮,道路畅通,人心堵塞

在过去的数个月中,商丘是否是否禁止电动三轮车,引起了许多人的热烈讨论,尤其是从年4月1号开始,市区4小时全天禁止电动三轮车出行,更是引起了许多人的关心,从网上流传的一些视频可以看出,在不允许电动三轮车上路的情况下,道路确实变得更加畅通了,但人们的内心也变得更加堵塞。

对于电动车的禁令,反对声多于赞同声

关于商丘市全面取缔电动车,目前有支持和不支持的两个不同的意见。

支持的人觉得,应当对电动三轮车进行严格的管理,有网友在网络上评论道:在之前,每天下班的时候,一路上都是三轮,稍微有些空旷,都往里面推,把路都给堵了,在进行的第一天上午下着雨,只有一次没有遇到堵车,要是现在骑三轮,那就更堵了。

很多人都是持不同意见的,他们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于商丘取缔三轮摩托车的消息,大部分都是持不同意见的,有人说,商丘已经取缔了三轮摩托车,让所有人都成为了笑柄,有人说,商丘的摩托车军团,已经变得非常活跃,还有人说,禁止三轮摩托车,让环卫人员,改用三轮摩托车,让三轮摩托车的价格,水涨船高。

商丘已全面取缔三轮电动车,一些人称不可“一刀切”,您对此有何看法

我看到了网友们发表的帖子,就算是那些不赞成取缔三轮的博客,也有很多人赞成严厉管制三轮,他们不赞成取缔三轮,但却希望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来取缔三轮,您有什么看法?

小编不才想说说自己的看法,从多地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经验来看,三步走的措施是比较合理的,具体包括:登记备案、严格管理、逐步淘汰,这样可以让老百姓更好地接受,这样不仅可以规范了电动三轮车的上路,还可以给人民的出行带来便利。

步骤1:第1:注册和注册

安徽的合肥,安徽的安庆,河南睢县,山东的潍坊,都是如此。

这些违法的电动三轮车,都是在严格监管之前,他们购买的产品,在那个时候,车辆是可以进行生产和销售的,而且还可以在公路上运行,有些最便宜的也要几千块,而有些高档的,甚至要1-2万元,这对普通民众而言,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如果将其一刀切,那么,他们当然会遭受到相应的损失。

违法的电动三轮车在登记备案之后,会有3~5年的过渡期,通常3~5年就到了可以被淘汰的时候。

步骤2:第2:强化经营

在进行了登记备案之后,接下来就需要对车辆展开了严格的管理,一方面是对目前已经登记备案的车辆进行了管理,另一方面是对生产厂家与销售商家进行了严格的管理,禁止生产与销售违法的电动三轮车。

在登记备案上临时车牌之后,在道路上出现了违规违章的行为,可以根据车牌来寻找车主本人,设定好处罚的标准,而且要严格设定从重处罚,例如闯一次红灯,就会被罚元,我想,在从重处罚的情况下,许多老人车主都不会出现违规违章的行为。

不允许对违反规定的电动三轮车进行生产和销售,一旦被发现将其转化为车辆,也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还可以将违法的车辆进行收缴。经过严厉的处罚,这样就能从根源上将违法的电动三轮车给杜绝掉,让普通民众也无法购买到违法的电动三轮车。

第3个步骤:自然而然的被淘汰掉

完成了前两个步骤,那么接下来就会面对违法的电动三轮车的自动淘汰,可以想象,如果设定了3~5年的过渡期,在这3~5年之内,没有新增违法的电动三轮车,原先购买的电动三轮车,3~5年后,也到了该淘汰的时候,就算有些车型还没有到淘汰的时候,3~5年后,让老百姓去淘汰,也更容易接受,就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情况。

结论如下:

关于电动三轮车,我想大部分的使用者都是赞成严格管理的,因为有些车型确实会在马路上肆意飞驰,会对公路的交通秩序产生很大的干扰,很可能会引起交通堵塞,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会用到它们,例如:接送孩子上学,老年人的日常代步,医院取药等等。它们都是为老年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如果将它们一刀切的话,会对老百姓的生活产生影响,所以自然会有人提出异议。假如采用三步走的方法,经过登记备案、严格管理、自然淘汰的方法,那么违法的电动三轮车就会自动的从历史的舞台上消失。所以,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请留下你的意见。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qiuzx.com/sqxx/90005.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