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招生工作科学严谨、高效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学校招生规模、学校分布及适龄儿童少年居住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保证辖区内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切实做到招生学区无缝衔接,实现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教体局负责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分别负责本辖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三、招生时间 市区(包括市直、梁园、睢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5日—20日,任何学校不准提前和延后招生。 各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县自行确定,但要统一安排在放暑假之后。 四、招生条件 (一)市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报名须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卡》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履行报名手续;七年级报名须持我市常住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小学毕业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的初中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报名时需提供: 1.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身份证和居住证或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2.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读的证明。 3.父母在商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申请登记表;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有关学校于对材料审验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学就读。相关学校不得拒收,不得收取学杂费和择校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各接收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三)农村留守儿童少年。 各县(区)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 (四)残疾儿童少年。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排查摸底工作,广泛动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健全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保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县(区)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通过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努力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示范区的残疾儿童少年到其原行政隶属的县(区)特教学校就读。 (五)军人子女。 按照原商丘市教育局、商丘市军分区政治部印发的《商丘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5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各招生学校校长负直接负责,教育纪检部门负监督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优质学校、热点学校的招生情况。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主管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做好本校的招生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治疗白癜风的偏方北京看白癜风医院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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