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有什么偏方吗 http://www.jk100f.com/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对其中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市城管局档案管理严重混乱致使重要文件资料丢失案。 年5月至12月,市城管局在与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过程中,未按正常工作程序运转,也没有及时领取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协议签署后,在移交存档时,未进行核对、登记。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档案管理严重混乱,《协议》关键附件丢失,致使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与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对经营范围问题产生侵权纠纷,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年10月8日,市纪委给予市城管局原局长、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副主任焦明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党组成员、副局长轩敬杰(时任分管燃气热力供水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军(时任燃气热力供水管理科科长),党组成员、环卫处处长宋新胜(时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孙新荣(时任档案员)党内警告处分。 二、虞城县店集乡维稳工作不力致使村民赴京上访案。 该乡店集村村民杨某及其家人因与邻居宅基地纠纷问题,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活动期间多次赴京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年9月16日,虞城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党委书记席震京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乡党委书记职务,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乡人大主任陈彦华、店集村村支书刘清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9月16日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王计富党内警告处分。 三、柘城县慈圣镇社会保障服务所无人在岗案。 年8月18日上午工作时间,柘城县慈圣镇社会保障服务所没有工作人员在岗在位,致使办事群众排队等候,造成不良影响。 年9月10日,柘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慈圣镇社会保障所所长张伟行政记过处分,降职为副所长。 四、民权县白云寺镇计生办主任谢长江工作失职案。 年中招考试前,民权县白云寺镇独生子女学生刘某和陈某将村委及学校出具的手续和填写好的《民权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招加分资格审查表》交给了白云寺镇计生办主任谢长江,由于谢长江没有及时上报到民权县计生委奖扶办,导致两名学生未能享受独生子女加分待遇。谢长江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 年8月21日,民权县纪委给予谢长江党内警告处分。 五、宁陵县逻岗镇副镇长陈书杰、张晓华、黄伟秸秆禁烧工作失职案。 陈书杰、张晓华和黄伟作为逻岗镇分区包片领导,在年“三夏”麦季秸秆焚烧专项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致使麦田着火,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年6月6日,宁陵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书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晓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黄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解决党员干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近期,市纪委采取交办、督办和自办方式对市直、县(区)直单位和乡(镇)56个“公务灶”进行检查,严查深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7人,并对其中六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夏邑县济阳镇党政办主任庄建伟,在负责后勤工作期间,“公务灶”制度不健全,接待台账、派餐单管理混乱,报账手续不全、公示不及时,“公务接待费”列入“其他费用”科目,报销当地营业性餐饮发票7次元,违反了“公务灶”管理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 年7月,夏邑县纪委给予庄建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邵团民诫勉谈话处理。 二、梁园区谢集镇干部张伟,年12月到年3月期间,负责接待一公司到该镇考察中原棉花物流项目4次,花费元,其中消费烟酒元,张伟在超市找发票报销入账,违反了“公务灶”管理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 年7月,梁园区纪委给予张伟党内警告处分,对谢集镇党委书记路绪涛提出批评。 三、睢阳区临河店乡党政办副主任杨海涛,作为公务接待负责人,在“公务灶”管理中台账不健全、无公务接待函违规接待、公示不及时,以招商引资名义购置烟酒和食品元,乡财政所副所长朱华德报销入账,违反了“公务灶”管理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 年8月,临河店乡政府分别给予杨海涛、朱华德行政警告处分;睢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临河店乡乡长刘书伟诫勉谈话处理。 四、宁陵县柳河镇财政所会计周磊,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将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公务灶”加班用餐费用元,违规列支到加班费、会议费等科目,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 年9月,宁陵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周磊行政警告处分;柳河镇党委书记朱勇批准补贴“公务灶”费用过高,宁陵县纪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五、睢县西陵寺镇武装部长穆学静,在主抓计划生育工作期间,从睢酒销售有限公司赊购元酒水用于公务招待,年1月,经镇长徐永杰签字报销入账,违反了“公务灶”管理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 年9月,睢县纪委给予穆学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永杰诫勉谈话处理。 六、民权县花园乡副乡长李福令,年到年6月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期间,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在民权县多家超市14次购买葡萄酒、麻花、花生等土特产送给外地客商,合计花费元,以招商引资名义报销入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 年9月,民权县纪委给予李福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花园乡纪委书记朱秀梅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市直公务餐饮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不准打折扣、搞变通。 严禁以会议费、办公费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 不得报销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的支出; 公务接待不上烟酒,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级单位安排的非公务宴请,不准公款私请; 建有“公务灶”的单位,不准报销用于当地接待的营业性餐票。 因公务活动上、下级来客需就餐的,均应安排在“公务灶”就餐; 因招商引资、节庆等重要接待活动,确需在“公务灶”和财政定点饭店外安排餐饮接待的,需经市、县(区)分管领导批准,按标准接待。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把“公务灶”管理使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规范公务接待,提升“公务灶”管理水平。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灶”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分散列支、转嫁费用、掩盖公款吃喝等问题的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躲进“公务灶”违规公款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办、严格追责。 编辑:丘姐 来源:清风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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