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食安发布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商丘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

  《商丘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切实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行餐饮服务示范工程新举措,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大提升,促进我市餐饮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 二、总体目标

争取在年12月底前,用半年多时间,以“饮食安全、操作规范、店容整洁、管理到位、群众满意”为总体目标,各县(区)打造一至两条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五至十个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促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规范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行为,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三、创建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标准

  1.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数不少于20个(不含年度新办证单位,时间以许可证发放时间起算)。

  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应诚信守法,不存在餐饮服务无证经营现象。

  3.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且均达到B级(含B级)以上。

  4.街区内餐饮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达到80%。

  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比例达到80%以上。

  6.街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7.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公示“九统一”。(九统一:①统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②统一公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评定等级和动态评定等级;③统一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④统一公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持证情况;⑤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员;⑥统一公示诚信经营承诺书;⑦统一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单位以及投诉举报电话;⑧统一公示监督抽检结果;⑨统一公示精准配送供货渠道。)

  8.街区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基础扎实,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相关文字,录像或图片资料)。

  9.街区所在地基层政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且配备专职或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

  10.街区所在地餐饮服务单位,食材供应实行基地(工厂)+餐饮店+“一票通”精准配送。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标准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2.各项管理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

  3.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规定。

  5.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为B级以上(含B级)。

  6.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健康培训持证率达到%。

  7.能按要求落实公示“九统一”。(九统一:①统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②统一公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评定等级和动态评定等级;③统一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④统一公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持证情况;⑤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员;⑥统一公示诚信经营承诺书;⑦统一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单位以及投诉举报电话;⑧统一公示监督抽检结果;⑨统一公示精准配送供货渠道。)

  8.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9.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活动。

  10.食材供应实行基地(工厂)+餐饮店+“一票通”精准配送。

?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商丘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组长:马索义

  副组长:张言军孟锦涛李伟

  成员:孟祥顺郝乾海李哲韩孝民李文勇

  徐义华王献刘建伟王松邵忠杰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孟锦涛同志兼任创建办主任。市局餐饮食品监管科负责创建指导、方案起草、制定标准、组织培训、收集资料、审核总结,组织评定验收工作。各县(区)局及辖区食药监所负责创建现场规范、督促整改和创建初评定验收工作。

?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制定方案,综合指导。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下发商丘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明确职责分工,督导责任落实和方案具体实施,全面综合指导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二)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各县(区)局要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结合辖区客观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实施细则,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示范创建活动方案。一是要明确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目的、内容、目标、措施、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争取县(区)政府支持和餐饮单位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配合。二是要加强对餐饮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饮食安全基本常识和安全意识,对创建示范街内所有餐饮单位的业主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强化培训率达%。三是按餐饮服务许可准入的程序规定和餐饮服务许可标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四是建立监管台帐,完善食品原辅料进货台帐登记、清洗消毒、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自查、食品召回等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创建示范街内所有餐饮单位都要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承诺,与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五是全面落实公示“九统一”和管理“两统一”(统一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分类标识;统一规范落实食品原辅料安全保障全过程可追溯制度)要求。六是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将行业协会评定(标准)分数融入示范创建评定标准之中。

  (三)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确保按预期进度推进。各县(区)局要加大对餐饮企业的创建组织指导和实施执行力度,要使创建标准为广大餐饮企业所熟知并使之自觉践行;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做好餐饮服务企业准入把关和无证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广泛   (一)组织部署阶段(年5月25日前)

  市局制定商丘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10日前)

  采取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以及对业主进行集中培训等形式,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宣传,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参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相关知识知晓率,提升示范创建影响力,同时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31日前)

  1.确定对象(年6月10日前完成)

  各县(区)局研究确定初选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对象。市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实地调研,最终确定全市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对象。

  2.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年9月31日前)

  凡申请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示范创建统一标准,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设施设备硬件建设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引领要求。

  创建工作人员根据《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的要求对示范街区内餐饮单位的环境布局、设备设施等硬件条件,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示范单位评定细则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进行分类指导。

  3.验收与授牌(年11月31日前)

  市局将组织验收小组,按评定细则对各参创单位逐一进行验收,并邀请县(区)政府负责人及县(区)食安办领导对示范街进行整体验收。

  验收结论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对符合示范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示范街进行统一授牌,并在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络上进行公示。

  (四)总结推进阶段(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全面认真梳理示范创建总结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建章立制;总结出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进行推广,在示范引领带动下,将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整体推进全面深入开展。

  市局全面督促指导全市创建活动,不定期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县(区)局在落实示范创建工作中,要采取激励机制,对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评分结果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创建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创建工作不积极,且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限给予行政处罚。

?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重要举措。市局结合实际,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按计划、分年度推进创建工作,确保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各县(区)局要积极争取县(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积极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同时树立起一批示范单位。

  (三)改善条件,提高等级。要以推进示范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提高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A级和B级的比例,提高餐饮服务水平。

  (四)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示范创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街示范单位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引导,积极参与。加强企业和公众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目的意义、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餐饮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和监督。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评定细则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赞赏

长按







































治疗白癜风的费用
白斑病医院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qiuzx.com/sqly/8508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