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储备力度,经研究,决定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省辖市市直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选调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高校名单参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号)。

二、选调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共计划选调名(其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各25名,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共50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截至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11月启动,年3月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年11月15日10:00登陆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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