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医院负压病房改造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变更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医院负压病房改造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变更的请示》(商卫规划〔〕52号)收悉。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要求,结合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回复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年月19日经商发改审批〔〕42号《医院负压病房改造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批复主要建设病房、医办、护办、辅助业务用房、设备用房等;该项目建设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的批复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不变。 二、医院医院东侧,迎宾路北,中州路西,光明路南,学院路东。为使项目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完善现有院区功能,项目拟建设地点申请变更为迎宾路北,归德路东,蔡河西侧。 三、根据以上情况,同意医院建设项目地点变更,新地点位于迎宾路北,归德路东,蔡河西侧。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编辑大七审核袁媛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qiuzx.com/sqsh/866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