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针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启动了全市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落实责任,规范监管秩序,切断利益链条。

据悉,治理对象为市县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以上范围含退(离)休的领导干部,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治理重点:1.违规在社团组织中兼职。2.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收益;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3.违规在社团组织中配备车辆、办公室。

专项治理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建章立制3个阶段进行,分3个月。11月结束。

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认真排查违规兼职取酬人员及情况,自查面要达到%,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督导检查阶段,市督导检查组要对自查自纠上报的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的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对具有审批权、执法权、干部人事任免权、资金资产分配权的部门、行业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建章立制阶段,各单位要对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社团组织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团组织监管的长效机制,堵塞产生问题的制度漏洞。

市纪委要求,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能走过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登记备案在社团兼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审查。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备案,依法做好社团组织登记审查,加强监督,督促社团做好换届等工作。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办,并加大曝光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市纪委强调,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登记并积极整改的,可不追究相关责任。凡不如实自查自纠,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欺骗组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单位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对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社团违规问题较多,兼职取酬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万人相亲报名

万人相亲大会报名火热进行中,帅哥美女都在向你招手呢!

晚报记者吴文昊

编:晚报姐

投稿爆料丨







































儿童白癜风有哪些症状
中医治疗白癜风费用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gqiuzx.com/sqsh/7737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