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商丘的集市贸易 王瑞平 摘 要:明清时期的商丘是中原地区一个重要的商业都市,商丘地处全国东西货物转运,南北物资交流的中心地带,在明清时期商丘集市贸易发达,明代发达的商业经济还催生了商丘人文的繁荣,以侯方域、侯恂、侯恪为代表的侯氏家族,以沈鲤为代表的沈氏家族等家族的兴起,是其经济繁荣的真实写照。明清时期商丘集市贸易增多,交易物品丰富,有力地促进了商丘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关键词:明清时期集市贸易商丘商丘是商人与商业的发源地,商丘自古就有经商的传统。王亥以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商人被载入史册。在春秋战国时期,《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载:宋国“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汉代、唐代与宋代时期,商丘的经济地位在全国都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历史发展到了明清,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如果说秦、汉时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一高潮,隋、唐是第二高潮,宋代是第三高潮,那么明清则是第四高潮。自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将人们的买卖活动,从狭小的地方市场引向较远较大的市场,由零星的交易引向批量交易。明代商丘经济的发展,把人们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技术的改进,为商丘棉纺织业的兴起创造了条件。人口的增长,也是商丘经济在明清之际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商丘有丰富的地上资源和地下资源。其开发起步早,有着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在相当长时期内,这里的经济和技术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明清时期商丘的农、工、商业均较金元时期有着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商丘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产区及棉花产区,为商丘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资源。明清两代,我国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拉大。江南地区所生产的各种手工业及日用品,除满足本地所需外,尚有大量积存,而这些产品又为南北各地特别是商丘城乡所急需,需要长途贩运才能达到商丘城乡各地;北方各地,特别是商丘所产的粮食及其它农林牧副产品,需要外销,而这些农林牧副产品又为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所急需,同样需要长途贩运向南方转运。在这些商品的转运中,商丘是必经之路。在铁路出现之前,运输主要靠水陆两路。特别以开封为中心的四大线路之一开封至归德府路,将商丘境内的各县联系起来,把商丘各县的农林牧副产品通过这一渠道输往全国各地。一、明清商丘集市的发展集市是介乎城乡之间的社会细胞,是城市的胚胎和雏形。集市在我国起源很早。《易·系辞传》有“日中为市”的记载。东晋时出现了草市。唐、宋时期,中原地区的集市已相当发达,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地区的差异,人们对于集市的称谓也不完全相同。在南方多称为墟(或虚),也有称为坊、街的;在河北、河南、山西一带,多称为集。集市的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步的。明清时期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地城乡集市市场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同时由于经济发展上的差异,各地集市发展也存在某些差异。1.明清时期商丘集市的发展表现在数量上的增加明清时期商丘的集市可分为城集和乡集两大类。集市数量的多寡,基本上可以显示出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明清时期商丘的集市数量较前代有较大的增加。以永城为例,嘉靖《永城县志》载:“按《旧志》止有东关、西关、阳、太丘、胡家庄、苗村桥六集,今增共四十五集。集有东关集、西关集、北关集、以上在坊乡。费桥集、白马桥集、薛疃桥集、柏山集、东十八里集、胡家庄集、铁佛寺集、黄家集、苗村桥集、睢城集、域村集、丁家集、秦家集、旱道口集、窦家集、李梁集,以上在甫城乡。泥台店集、龙冈集、白庙集、县城集、王家集、张家集、裴家桥集、书案店集、马头寺集、扎捕集、麻冢集、柘村集、双桥集、找子营集,以上在甫县乡。山城集、潘陆道口集、胡父桥集、何家集,以上在砀山乡。火烧店集、薛家胡集、保安集、买头集、太丘集、西十八里集、阳集、马牧集,以上在保安乡。”该县集市由6处增至45处,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发展[1]。集市的开设与经济发展、民众生活的需要是一致的。清初在经济恢复过程中,人们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地调整了集市的布局。自乾隆以后,在商丘各地城乡相继又开设了不少新的集市。归德府(今商丘县)乾隆年间集市55处,较明嘉靖时36处,增加60%。这一事实,表明集市的增长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成正比的。它显示了商丘集市贸易发展的脉络,同时也记录了商丘商品经济发展的轨迹。2.明清时期商丘集市的发展表现在开市日期的增加明清集市,依据开市期来划分,可分定期集市与不定期集市两大类。所谓定期集市,是指开市有固定的日期;不定期集市,是指开市没有固定的日期。定期集市依据开市时间的多寡,可分作下述十种情形:①日日集。又叫每日集,日常集。每日都有集。这类集市,多出现在府县的城集中。城集集期的安排,多按月进行划分,也有按旬进行划分的。②间日集。又名隔日集。每两日一集。此种集市出现在经济发达、人口较多的地区。其集期或单日即一、三、五、七、九或双日即二、四、六、八、十。在明代嘉靖年间,在商丘各县出现,但数量不等,差别很大。③十日四集。此类集市,在明代商丘有之,但为数不多。在清代数量有所增加。④三日一集。即十日三集。集期或一、四、七,二、五、八,或三、六、九。⑤五日一集。此类集市,在明清商丘,各县均有,且数量亦多。集期或一、六,二、七,三、八或四、九,五、十。⑥七日一集。此种集在商丘数量较少。⑦十日一集。此种集市多设在城内及关厢。⑧半月一集。此类集在明清商丘较常见。⑨一月一集。此种集市与上述十日一集颇为类似,多设在城内及关厢。⑩一年一次或两次的会。会是集市贸易的补充形式。明清的会,定期举行。一年一次或两次。大致有两种:一是定期集市外另立集(会)期,进行物资交流。其规模通常比集市要大。且与农事紧密结合。在嘉靖年间,这种物资交流的会相当活跃。如归德州三月十八日,谷熟有会,市百货。四月十八日,小坝、观音堂有会,市百货[2]。另一种是庙会,又叫庙市,是在寺庙附近举行的与求神礼佛相结合的物资交流会,在嘉靖年间,此种庙会已遍及商丘各地。永城县三月十八日,王妃庙会;五月十三日观王庙会[3]。夏邑县正月初七日的火星庙会[4]。柘城县三月十八日济渎庙会,“市百货”[5]。这些会的开设,有些是在城内关厢及集市所在地,可也有不少是设在非集镇地区的村落和寺庙所在地。它与各地集市相互补充,从而形成了明清农村的集市网络。以上凡十种,均为定期集市。这种建置,反应了明清商丘集市类型的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同样是来源于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即不平衡性。从商丘全局来看,第一类的日日集,主要是在府州县城及城关,在乡集中只是个别的。第二类的间日集,处在增长之中,其数量较日日集为数要多。而在乡集中,数量最多的是第五类的五日一集。聚散无常的不定期集亦多有之,这类集市的发展趋势,多数是成为定期集市。各地集市的安排,或按旬排比,或按月排比,或按年排比,其原则,大致有两条:一是适合农事的需要,方便农事,不误农事;二是方便民众交易,集市日期相互交错,连绵不断。从而,形成了集期安排上均衡性的特点和优点。3.明清商丘集市的分布明清商丘集市的分布基本上体现了明清时期商丘经济发展的状况及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其分布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以县城为中心。明清的县城是县官府所在地,人口密集,是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也是集市贸易的中心。明清商丘的县城规模,多沿袭旧制,城内有街巷,外有关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民纷纷拥进城区,原有城区的街巷容纳不了日益增多的居民。顺应这一发展变化的需要,各地共同的做法,一是扩大城内建街巷。二是让商民向城外关厢移居。而正是在这期间,顺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商丘各地的乡集中兴起了一批规模较大、交易繁盛的集市。归德(今商丘县)丁家口集,在县北三十里,正统十年(年)置巡检司,是时,该地“舳舻星聚,贾货云集,亦兹土之名区也”[6]。在各地的县城及关厢广设集点。嘉靖《永城县志》卷一载永城县城内设集3个,乡集42个。嘉靖《夏邑县志》卷一载夏邑县城集4个,乡集13个。嘉靖《柘城县志》卷一载柘城县有城集26个,乡集16个。(2)交通要道上集市密集。商丘地处中原,位居黄河下游,水陆交通均为便利。因此,集市的设立多在水陆交通沿线上,尤其是水陆码头,集市更为发达。商丘县的丁家口集,就是这样兴起的。(3)乡集多在距城20至30里之间。明清商丘集市是以县城为中心的。就各县所设集市布局来看,多数集市都是在距城20至30里之间的地区。以夏邑县为例,列表如下:[7]此表显示,在距城较远的乡村也兴起了一些集镇。明代商丘的集镇是以州县城为中心向外扩展的。总之,从明代商丘集市的地理分布来看,其趋势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向乡村普及,集市多设在距城20至50里之间,集市与集市之间的间距大多在10里至15里之间。这种设置与当时商丘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民众生活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它有利于商民贸易,可以减少人们奔赴之劳,并使人们可在一日之内进行往返。二、明清商丘集市的管理及特点就明清商丘集市发展趋势来看,明清商丘集市的格局,一是城集,仍然是以府、县为中心向四周扩展。府、县城是其最有代表性的城集和处在交通要道的集市。官府所在地,是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是人口密集地区,也是商品贸易中心。城集市场设置,明代多在城内大街,清代则多移置城关。二是交通要道上的集市。与非交通要道上的集市相比,位于交通要道上的集市发展较快。明清商丘著名乡集,绝大多数是处在交通要道上。(一)明清商丘集市的管理集市的发展是与经济的发展同步的。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集市的数量也就日益增多。由于集市贸易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否,所以,明清政府及商丘地方政府都十分注意对集市的管理,并且围绕集市贸易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确定集市的开设。集市的开设既有民众的要求,又要经过政府的批准。明洪武二十九年(年),河南各县都相继制定了县市法,对于境内集市设置地点、开设日期及集市贸易诸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规定开市日期。县府在批准设集的同时,就明确规定了集市开市的日期。柘城县关厢,原为间日一集,正德五年(年)知县高举易为常市。[8]3.度量衡管理。集市交易是离不开斗秤尺的。朱元璋在宣布建立大明朝时,就注意到斗秤尺的问题。洪武元年(年)下令铸造铁斛斗升量具。翌年,又下令“凡斗斛秤尺,司农司照依中书省原降铁斗、铁升较定则样制造,发直隶府州及呈中书省转发行省,依样制造,较勘相同,发下所属府州,各府正官提调,依法制较勘,付与各府州县仓库收支行用。各地牙行与铺户之家和乡村人民交易必须遵照上述规定,方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大明律》中规定:“凡诸物行人评估物价,或贵或贱,令加不平者,计所增减之价,坐赃论;入己者,准盗窃论,免刺。”4.物价管理。物价是否公平合理,直接关系到商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贸易能否正常进行;同时也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安定。为此,明政府十分注意物价问题,要求公平交易。市场物价须经市司同诸物行人公平评估。5.税收的管理。随着城乡集市贸易的发展,向集市交易者收税也成为官府集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明清时期商丘集市贸易的特点集市贸易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决定着集市的布局、数量和集期,还决定着集市贸易的商品的品种、数量及商品流向。明清时期地处中原的商丘,其集市贸易具有下述之特点:1.原始交易居于主导地位。明清商丘集市开设日期有定期集市和非定期集市。从而形成了以城集为中心,以定期集为主体的集市网络。从贸易形式来看,在这个集市网络中的集市,大致可分作两大类。一类是一般集市,即低级交易集市。这类集市,规模小,交易货物品种少,数额亦小。在这类集市上,前往交易的主要是附近10里至15里的农民和小商小贩。他们以自己剩余的农副产品直接换取所需要的生活用品。所谓五日集和非定期集市即属此类。另一类是集散中心,即较高一级的交易。如商丘县的丁家道口即是。这类集市,规模大,交易货物的品种亦较多,数量亦较大。2.农副产品居主要地位。集市贸易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明清集市从全国范围来看,集市贸易的多层次已经形成,出现有手工业为主型集市、农副产品集散型集市、经销某一种商品为主的专业型集市等类型。集市市场大致有全国性的贸易中心、区域性的贸易中心、地方集散中心和一般性的小交易市场四类。在此期间商丘的经济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农副产品为商丘集市交易的主要货物。城乡集市上贸易的主要货物来源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多数是地方所产的农副产品。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商品的品种和数量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林牧副产品相继进入城乡集贸市场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同时也扩大了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上的需求,需要从市场上购买比先前更多的商品。进入商丘城乡集市的商品有本地的农林牧副产品、手工业品,还有来自全国各地各色各样的商品。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物品:(1)粮食贸易。商品粮的需要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非农业人口增长而增长的。明清商丘商品粮的需要量之所以显著增长,其原因,一是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明清时期继续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缩小,这样一些从事经济作物生产的农民不得不从市场上购买粮食。二是制酒业的发展。高粱、二麦是酿酒的主要原料。三是非农业人口的不断增长。清代商丘集市上粮食销售的去向,一种情形是满足当地城乡居民吃粮的需求。另一种情形是通过粮商将商丘的粮食运往周边各地。(2)棉花及棉纺品贸易。明清时期商丘是重要的产棉区,随着棉纺织业的发展,棉花、棉布成为人们衣用的主要原料。对于棉花、棉纺织品的需求也大为增长。因而,棉花、棉纺织品成为商丘集市贸易的又一重要商品。(3)农具贸易。农具为农民生产的必需品。农民所使用的农具,一部分来自本地人的生产,另一部分来自商人的贩运。(4)牲畜贸易。在明清时代,牲畜仍然是主要的动力工具。农民需要耕牛耕地,还需要牛、马、驴、骡进行运输。而在交通不便的山区的集市上,牲畜的作用,更显得重要。(5)京广杂货贸易。明清商业的发展,扩大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京广杂货,品种繁多,主要为南京、苏州、广州的丝织品、棉纺织品及其它产品。此外,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一些产品。这些京广杂货,在清代逐渐由城市向乡村扩展。(6)蔬菜瓜果贸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乡非农业人口的增长,作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蔬菜、瓜果的需要量也随之而增长。正是适应这一要求,在归德府及其所辖各县,出现了日益增多的菜农、瓜农,及经营蔬菜、瓜果的商贩,蔬菜瓜果的种植面积也有了较大的增长。[7]三、明清商丘集市贸易的作用明清时期商丘集市贸易的兴旺和繁荣,对促进商丘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1.明清时期商丘集市星罗棋布。集市的基本特点就是“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商丘集市的开设和集期的确定,都是顺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趋势与城乡民众交易的需求,同时也是结合农事安排的。它满足了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要求,对于商丘农业、手工业、商业、交通、文化教育的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促进了种植业的发展变化。商丘的传统农业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看到种植经济作物比种植农作物获利更多,就促使农民纷纷种植经济类作物,其变化主要表现在蔬菜、药材、烟草的种植上。特别是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使蔬菜的种植数量及范围不断扩大,乾隆五十四年《归德府志》载:宁陵县“附郭多为圃”。[9]3.促进了农村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明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丘的棉纺织业、煤炭业、粮食加工业等都有显著的发展。入清以后,商丘的商品经济继续发展,商人在集市上开店设摊经营,从事购销,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带来了他们的产品和将商丘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康熙三十二年《睢州县》卷十风俗载:“睢州(今睢县)。若布帛盐卤诸利,皆秦、陇、徽、苏侨寓于此者,辐辏于市”。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来到商丘城乡,投资经营,为活跃商丘城乡经济做出了贡献。4.促进了集城文化的发展。集市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扩大了人们的视野,提高了人们的文化要求。明清时期的商丘集市,既是各地的贸易中心,同时又是乡村文化教育、宗教、娱乐中心。在各地的一些大的集镇上,相继出现了不少文化设施,官府和一些官绅、商人投资办学、修建寺庙、会馆,组织庙会,搭台演戏,举行文体表演等。这些活动不仅促进了集市贸易的发展与繁荣,达到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同时也极大提高各地民众的文化生活水平。参考文献:[1](嘉靖二十七年)永城县志:卷一[M].风土志·市集[M].[2](嘉靖二十四年)归德州志:卷一[M].舆地志·节选[M].[3](嘉靖二十二年)永城县志:卷一[M].地理志·风俗[M].[4](嘉靖二十七年)夏邑县志:卷一[M].地理志·庙会[M].[5](嘉靖三十三年)柘城县志:卷一,节序[M].[6](嘉靖三十五年)归德州县志:卷二,建置志[M].[7]王兴亚.明清河南集市庙会会馆[M].中州古籍出版社,.[8](嘉靖三十三年)柘城县志:卷一,地理志·市集[M].[9](乾隆五十四年)归德府志:卷十,地理志略下·形势[M].来源:《商丘师范学院学报》第21卷第3期年6月商丘地方文献馆长按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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