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回复“省考”进入省考交流群 回复“郑州”获取郑州进面名单 回复“商丘”获取商丘进面名单 回复“三门峡”获取三门峡进面名单 郑州公告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郑州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年9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地点:郑州市嵩山饭店天中堂(嵩山路与伊河路交叉口往西米路南)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面试确认工作按上下午分批次进行,考生名单及面试确认批次见附件1),不得他人代替。 二、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供资格审查,确认期内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报考证明内容应载明: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业情况(不及格科目情况)、毕业时间等;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乡镇机关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7.凡报考的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9.凡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下发的文件通知、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记载有所学专业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对应专业的主要课程目录等)。 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当场领取《郑州市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单》。 (二)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我市将于9月30日统一发布递补公告,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递补只进行一次,请笔试成绩接近所报考职位进入面试确认人员最低成绩的考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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