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为切实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按照商丘市公安局局长李建仓的指示精神,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无牌闯禁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运营、违法次数较多、使用假牌和外地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李涛,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韩光辉,交警支队党委委员、纪律书记李建升,交警支队直属各勤务大队大队长、中队长和宣传、法制、科技等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涛支队长主持。

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李涛

会上,首先各勤务大队长简要介绍了各自辖区前期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治理工作情况,并提出在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其次,李涛支队长传达了商丘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对市区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的会议精神及讲话要求。李建升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韩光辉指出,为保证这次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依法规范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做好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他强调,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依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巩固提升依法整治工作治理成果。这次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对我们各级各部门执政能力、工作水平的一次现实检验。大家要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就全面做好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整治规范工作,李涛支队长提出要求,一要对非法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必须依法查扣处罚,对没有上牌和悬挂外地号牌的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放车。二要对发放货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证,必须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对没有通行证的货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必须查扣。三要对闯红灯违法次数较多或超过50次以上的有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要进行通报曝光,要收回车牌并对其所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四要通过科技手段严查假牌,发现挂有假牌的车辆,对一律查扣车辆,对其违造号牌行为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追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打击。五要加大宣传力度,邀请各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六要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非法载客、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市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通讯员王宝玉袁飞

统筹:何永刚

本期责任编辑:董爽魏寒晓

河南法制报商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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