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百合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报名公告

现将百合花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区(梁园区、睢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以上(含2年)的家庭;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单身人员不能申请);

3、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6平方米(含26平方米);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并自愿接受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监管,承诺遵守动态管理、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市政府批准的被征收、危房改造的居民家庭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驻商部队符合随军条件且夫妻双方未参加军地房改房分配的军队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已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也可以按条件和程序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退出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二、配售价格和户型

配售均价按市发改(物价)部门批复的价格执行。房源面积为90㎡内中小户型。

三、领取申请表需携带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年1月28日---年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地点

1、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间

2、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路与华夏路交叉口往北米路东(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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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年1月28日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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