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商丘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商政办〔〕号)要求,结合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商丘市境内的重污染天气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对工作。 本方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AQI大于,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商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行。 本方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桔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强化预防、预警工作,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教育教学秩序、物资、技术等各项保障和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污染危害。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全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应急机构、力量等,统筹做好本区域的预警和响应工作。 部门联动、加强协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密切配合,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商丘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副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办公室主任由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组、宣传组、督导组,各组人员由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组织。 应急组:负责接受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通知,并通知各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直学校及宣传组、督导组启动预案,向市政府报送有关情况。 宣传组:负责指导局新闻办和教育电视台,根据预警启动和解除通知,向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家长发布健康防护信息。依据督导组督导情况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和跟踪报道。 督导组:负责对各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指挥部反馈。 2.2职责分工 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指挥、督促、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市政府报告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等。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负责协助指挥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事前预警、事中响应应对和事后评估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相关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运机制;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重污染天气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Ⅳ级预警(蓝色):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Ⅲ级预警(黄色):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Ⅱ级预警(橙色):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的情况时。 (4)Ⅰ级预警(红色):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4天以上,且AQI日均值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信息发布 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市教育体育局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的预警信息后,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由主要领导签发。 要根据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预警分级对预警级别进行相应调整或及时解除预警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4.应急响应与措施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当收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30分钟内,市局以电话、短信、白癜风那里能治好白癜风怎么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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